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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榮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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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疑難解答
高新技術企業疑難解答
安徽省: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連續 3 次通過認定的,省擇優1次性給予 20 萬元獎勵。
合肥市: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給予10萬元1次性獎補。重新認定給予5萬元獎勵;輔導企業成功申報國家高企100戶(含)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不含專項審計機構),每家1次性獎勵20萬元。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一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高新區:
獎勵政策:
1.區級高企給予2000元1次性獎勵。
2.新增認定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通過復審獎勵5萬元。
3.孵化器以載體2019年在孵或入駐的高企數為基數,每新增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包括新認定和新落戶,不含原區內國家高企)*高獎勵10萬元,累計*高不*過50萬元。該項獎補資金實行總量控制,當年獎補資金不*過300萬元。
經開區:
獎勵政策:
1.當年新認定、重新認定或新落戶給予20萬元獎勵。
2.在開發區范圍內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在高企有效期內,年繳納稅收達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當年繳納稅收增幅不低于全區平均增幅,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過企業實際租賃價格)給予房租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面積不*過800平方米,補助期不*過3年。
3.對注冊在開發區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當年輔導企業成功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達到5戶(含)以上的,按照每戶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每家中介機構獎勵金額*高不*過20萬元。
4.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業示范基地每孵化培育或引進1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孵化平臺10萬元1次性獎勵。
5.眾創空間(孵化器)、創業示范基地內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
蜀山區: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的規上企業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首次認定的規下企業和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有效期內新遷入我區的視作首次認定。
廬陽區: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或有效期內首次落戶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重新認定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對已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非本區域企業首次落戶廬陽區的給予40萬元的1次性獎勵。
包河區:
獎勵政策:
1、新認定獎勵20萬元;
2、入庫企業在高企資質正常到期后,連續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除可申報享受區促進自主創新政策新認定國家高企獎勵外,額外給予5萬元1次性獎勵。
3、有效期內省內首次遷入我區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有效期內省外首次遷入我區并且通過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評審認定后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
新站區:
獎勵政策:
1.支持高企儲備庫入庫企業聘請中介機構進行高企申報輔導,經輔導進入高企培育庫后,按實際發生的輔導費用給予每家企業不*過5萬元的費用補貼。
2.首次認定給予每家25萬元1次性獎勵。
3.新落戶我區的高企(有效期內且注冊、辦公、納稅均在我區)給予每家30萬元1次性獎勵。
4.支持高企儲備庫、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通過市場化擔保機構進行專利權質押融資,給予擔保費率50%的補貼,每家*高不*過100萬元。
5.成立區屬擔保公司,為高企儲備庫及培育庫入庫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服務,擔保費率不*過1%/年。
瑤海區: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25 萬元,第2次及以上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15 萬元,外地新遷入落戶我區并經區科技局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參照執行。
肥西縣: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在省市獎補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重新認定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有效期內新落戶我縣給予20萬元1次性獎勵。
肥東縣: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給予50萬元、再次認定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每孵化一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1次性獎勵。
長豐縣:
獎勵政策:
獲得認證給予20萬元獎勵。(政策第12條)
廬江縣: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給予*高20萬元獎補。重新認定給予10萬元獎補。對獲得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補。
巢湖市:
獎勵政策:
當年認定(含首次認定與重新認定)給予1次性20萬元獎勵;有效期內從外地新遷入我市的視作首次認定;新認定省級、巢湖市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給予1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省級與巢湖市級獎勵不重復享受,以*高獎勵為準)。
安巢經開區:
獎勵政策:
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次性5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給予1次性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