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馬鞍山市做好2023年市促進數字經濟發展若干政策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關于開展2024年市級產業扶持政策兌現工作的通知》(馬財〔2024〕52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數字經濟扶持政策兌現工作,現就2023年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關于開展2024年市級產業扶持政策兌現工作的通知》(馬財〔2024〕52號)文件要求,為做好數字經濟扶持政策兌現工作,現就2023年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馬鞍山市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2023年產業政策兌現仍執行《關于印發以制造業為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1+N+X”政策體系的通知》(黨辦〔2022〕5號),其中“認定類”政策實行“免申即享”,“申報類”政策實行“即申即享”。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的《關于印發以制造業為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1+3+X”政策體系的通知》(黨辦〔2023〕12號)中,“認定類”(“免申即享”類)政策符合一批兌現一批,認定文件下達后即可組織開展兌現。(詳見附件8:申報指南)
二、此次兌現依托馬鞍山市“惠企通”服務平臺,采取網上兌現的方式進行,申報網址為(采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打開)。各縣區、發園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企業申報工作,并于5月31日前指導企業在網上完成申報,原則上6月15日完成申報初審。
三、申報企業對同一事項或項目只能享受一種扶持政策,可根據自身實際按照“從高但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申報。企業參照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信息開展自評,對自身屬于何種行業性質以及是否納入畝均效益評價予以明確,并由企業所在縣區核實確定,確定后原則上不再更改。
四、企業申報政策前對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諾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被發現存在失信則取消政策獎補資格。對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業,整改到位后方可兌現獎補資金,整改完成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政策集中兌現時間(項目公示前),超過時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兌現獎補資金。
五、各申報企業必須保證所有申報材料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企業對所申報材料由企業法人簽訂項目申報承諾書。對虛假申報,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單位、個人,依法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享受政府各類產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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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產業政策兌現仍執行《關于印發以制造業為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1+N+X”政策體系的通知》(黨辦〔2022〕5號),其中“認定類”政策實行“免申即享”,“申報類”政策實行“即申即享”。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的《關于印發以制造業為主體促進現代產業高質量發展“1+3+X”政策體系的通知》(黨辦〔2023〕12號)中,“認定類”(“免申即享”類)政策符合一批兌現一批,認定文件下達后即可組織開展兌現。(詳見附件8:申報指南)
二、此次兌現依托馬鞍山市“惠企通”服務平臺,采取網上兌現的方式進行,申報網址為(采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打開)。各縣區、發園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企業申報工作,并于5月31日前指導企業在網上完成申報,原則上6月15日完成申報初審。
三、申報企業對同一事項或項目只能享受一種扶持政策,可根據自身實際按照“從高但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申報。企業參照市市場監管局注冊登記信息開展自評,對自身屬于何種行業性質以及是否納入畝均效益評價予以明確,并由企業所在縣區核實確定,確定后原則上不再更改。
四、企業申報政策前對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諾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被發現存在失信則取消政策獎補資格。對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業,整改到位后方可兌現獎補資金,整改完成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政策集中兌現時間(項目公示前),超過時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兌現獎補資金。
五、各申報企業必須保證所有申報材料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企業對所申報材料由企業法人簽訂項目申報承諾書。對虛假申報,騙取財政資金的企業、單位、個人,依法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不得申報享受政府各類產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