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明光市申報2024年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的公告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等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2]39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4〕132號)等文件精神和滁州市農業農村局要求,結合明光市實際,現就我市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的申報公告如下:
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等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2]39號)、《安徽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省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預算的通知》(皖財農〔2024〕132號)等文件精神和滁州市農業農村局要求,結合明光市實際,現就我市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的申報公告如下:
明光市獎勵補貼政策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項目名稱、數量及建設內容
新(擴)建糧食烘干中心3個。
烘干中心一般應有烘前處理區、烘干作業區和烘后暫存區。烘前處理區包括地磅、露天曬場、原糧處理運輸區等;烘干作業區包括循環式烘干機房或連續式烘干塔主體,以及配電房、熱力間、燃料庫、工具房、除塵間(循環式)等生產服務用房;烘后暫存區包括存放庫房等,存放庫房必須為封閉式磚混、磚木或鋼結構(不可為簡易工棚),采光、通風條件良好,同時具備防火、除塵功能。以循環式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循環式烘干機批處理量超過60噸(含),以連續式烘干塔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連續式烘干塔批處理量超過300噸(含)。
二、申報主體
全市行政區劃內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全程機械化農事服務中心、家庭農場等。
三、申報要求
1、有意開展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的單位,填寫《2024年明光市省級財政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申報表》(見附件),經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股(申報時附帶材料:土地指標審批手續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開戶行賬號復印件)。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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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名稱、數量及建設內容
新(擴)建糧食烘干中心3個。
烘干中心一般應有烘前處理區、烘干作業區和烘后暫存區。烘前處理區包括地磅、露天曬場、原糧處理運輸區等;烘干作業區包括循環式烘干機房或連續式烘干塔主體,以及配電房、熱力間、燃料庫、工具房、除塵間(循環式)等生產服務用房;烘后暫存區包括存放庫房等,存放庫房必須為封閉式磚混、磚木或鋼結構(不可為簡易工棚),采光、通風條件良好,同時具備防火、除塵功能。以循環式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循環式烘干機批處理量超過60噸(含),以連續式烘干塔為核心設備的烘干中心,連續式烘干塔批處理量超過300噸(含)。
二、申報主體
全市行政區劃內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全程機械化農事服務中心、家庭農場等。
三、申報要求
1、有意開展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的單位,填寫《2024年明光市省級財政糧食烘干中心項目建設申報表》(見附件),經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簽署推薦意見后,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農業機械化管理股(申報時附帶材料:土地指標審批手續及復印件、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開戶行賬號復印件)。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23日。